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中心編制了《池州市貴池區(qū)投資促進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區(qū)投資促進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本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如發(fā)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貴池區(qū)政府信息公開網站(http://www.anthempetcare.com/OpennessContent/showList/196/0/page_1.html)查閱《指南》,也可以到本中心辦公室(池州市政務新區(qū)9201室)。
一、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
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中心編制的《池州市貴池區(qū)投資促進中心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中心的網站上查閱《目錄》,也可以到本中心辦公室(辦公地址:池州市政務新區(qū)9201室;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聯(lián)系電話:0566-3380180)。
(一)組織機構
主要包括:貴池區(qū)投資促進中心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二)文件
主要包括:以貴池區(qū)投資促進中心名義發(fā)布的規(guī)范性文件;貴池區(qū)投資促進中心制定的其他非涉密文件等。
(三)計劃總結
主要包括:貴池區(qū)投資促進中心年度工作總結、財政預決算、政務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等。
(四)其他
主要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專項規(guī)劃、區(qū)域規(guī)劃及相關政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信息;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規(guī)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編排體系
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號 |
組配分類 |
發(fā)布機構 |
名稱 |
來源 |
文號 |
成文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瀏覽次數(shù) |
2.組配分類:信息所屬目錄的分類代碼。
3.發(fā)布機構:信息公開發(fā)布單位的名稱。
4.名稱:是指該信息的標題。
5.來源:發(fā)布信息的單位或信息轉載來源網站。
6.文號:信息的文件編號,對于公文類信息,特指發(fā)文字號。
7.成文日期:公文類信息的發(fā)文時間,即公文內容中注明的發(fā)布日期。
8.發(fā)布日期:信息在政務公開平臺中形成的時間。
9.瀏覽次數(shù):點擊網頁查看的次數(shù)。
獲取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貴池區(qū)政府網站區(qū)投資促進中心信息公開專欄查閱。
●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中心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在當面受理點公開兩種公開形式。網上公開方式為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當面受理點:區(qū)投資促進中心辦公室;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00;聯(lián)系電話:0566-3380180。
本中心還將采用新聞發(fā)布會、政府公報、報紙、便民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本中心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中心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中心申請獲取。本中心公開政府信息前,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并根據(jù)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tài)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tǒng)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正確適用《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嚴格依照規(guī)定的標準、程序、方式計收信息處理費。
●受理機構
本中心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池州市貴池區(qū)投資促進中心辦公室。辦公地址:池州市政務新區(qū)9201室;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00;聯(lián)系電話:0566-3380180;電子信箱:gcqzsj@163.com;郵政編碼:247000。
●申請內容
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受理機關名稱。
申請人向本中心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同時上傳或提供身份證明。
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zhí)峁┬畔⒌臉祟}、發(fā)布時間、發(fā)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申請方式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逐項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渡暾埍怼房梢栽谑芾頇C構領取。申請人可通過聯(lián)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xù)。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信函。通過信函提出申請,應填寫《申請表》,并在信封正面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只接收中國郵政寄件。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收信人名稱請注明“貴池區(qū)投資促進中心”,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信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政務新區(qū)9201室;郵政編碼:247000。
2.當面提交。通過當面提交的,請?zhí)崆半娫捖?lián)系確認。
3.網頁申請。請登錄貴池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的“政府依申請公開”欄目提交申請。
本中心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yè)務。
●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請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舉證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中心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中心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中心將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對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
4.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中心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聿⒏嬷ㄟ^相應渠道提出。
5.本中心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收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及本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申請?zhí)幚?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
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本機關按照所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情形分別作出答復:
1.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三、政府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⒌氖召M項目和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⒌氖召M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及本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信息處理費可以按件計收,也可以按量計收,均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行政機關對每件申請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選擇適用其中一種標準,但不得同時按照兩種標準重復計算。
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頉Q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shù)。
按件計收執(zhí)行下列收費標準:
(一)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
(二)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三)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按量計收適用于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fā)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shù)據(jù)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guī)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shù)(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shù)。
按量計收執(zhí)行下列收費標準:
(一)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
(二)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
(三)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
(四)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行政機關依法決定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應當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砥谙迌龋凑丈暾埲双@取信息的途徑向申請人發(fā)出收費通知,說明收費的依據(jù)、標準、數(shù)額、繳納方式等。申請人應當在收到收費通知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繳納費用,逾期未繳納的視為放棄申請,行政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砥谙迯纳暾埲送瓿衫U費次日起重新計算。
四、不予公開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wěn)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zhí)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guī)定。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貴池區(qū)投資促進中心負責推進、指導、協(xié)調、監(jiān)督全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貴池區(qū)投資促進中心辦公室具體承辦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事宜;辦公地址:池州市政務新區(qū)9201室;辦公時間:工作日8:30-12:00,14:00-17:00;聯(lián)系電話:0566-3380180;電子信箱:gcqzsj@163.com;郵政編碼:247000。(電話、郵箱僅用于接收信息公開工作有關意見建議,不受理依申請公開申請。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請公開")。
六、監(jiān)督方式及權利救濟途徑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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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池州市貴池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池州市貴池區(qū)融媒體中心 池州市貴池區(qū)數(shù)據(jù)資源管理局 運維電話 0566-256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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