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之后如何發(fā)放待遇?
事項名稱 |
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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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池州市貴池區(qū)退役軍人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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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
1.認定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僅限于服現(xiàn)役期間患病的退伍義務兵和初級士官
2.患慢性病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退伍回鄉(xiāng)生活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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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 |
0566-256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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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電話 |
0566-256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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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時限 |
2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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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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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
預約方式 |
預約網(wǎng)址(http://chi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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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查看常見問題 |
目錄清單名稱 |
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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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子項名稱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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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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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編碼 |
3410110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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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類型 |
其他行政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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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編碼 |
11341802MB1983969E43410110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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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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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清單編碼 |
11341802MB1983969E434101100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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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結時限 |
3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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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結時限 |
2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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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費 |
否 |
辦理深度 |
四級(全程網(wǎng)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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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形式 |
網(wǎng)上辦理,移動端辦理,窗口辦理,快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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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辦事現(xiàn)場次數(shù)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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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上辦理形式 |
互聯(lián)網(wǎng)咨詢,互聯(lián)網(wǎng)收件,互聯(lián)網(wǎng)預審,互聯(lián)網(wǎng)受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結果信息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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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
辦理地點補充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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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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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部門 |
池州市貴池區(qū)退役軍人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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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區(qū)劃 |
貴池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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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池州市貴池區(qū)退役軍人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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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性質(zhì) |
法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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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層級 |
縣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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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件類型 |
承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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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門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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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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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內(nèi)容 |
根據(jù)《安徽省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認定及管理工作實施細則》(民優(yōu)字〔2010〕20號)第三條 :患慢性病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退伍回鄉(xiāng)且生活困難的,可以向縣級民政部門申請享受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待遇。申報程序如下: 1、本人向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社區(qū)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 2、村委會(社區(qū)居委會)對申請人的身份、是否仍然患病、生活是否困難等進行核實,并出具證明材料報鄉(xiāng)鎮(zhèn)(街道); 3、鄉(xiāng)鎮(zhèn)(街道)調(diào)查核實后,填寫《安徽省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定期定量補助審批表》,并以正式文件報縣(市、區(qū))民政部門; 4、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審查申請人有關資料,認為符合條件的,安排或通知申請人到市級民政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對軍隊醫(yī)院證明的慢性疾病進行檢查??h級民政部門在收到市級醫(yī)療鑒定意見后,將備齊的相關材料報市級民政部門審批; 5、市級民政部門將擬批準的人員名單逐級反饋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村委會(社區(qū)居委會),進行為期15天的公示; 6、公示結果由縣(市、區(qū))民政部門收集報市級民政部門,市級民政部門下達審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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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聯(lián)辦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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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聯(lián)辦機構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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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辦機構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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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權限劃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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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分標準 |
市級: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認定
縣級: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認定審查
鄉(xiāng)級: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認定調(diào)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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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上報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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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辦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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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辦范圍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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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網(wǎng)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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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性辦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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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段 |
每年9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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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別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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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程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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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預約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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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渠道 |
預約網(wǎng)址(http://chi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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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數(shù)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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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限制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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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限制依據(jù)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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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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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進駐大廳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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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郵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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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名稱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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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樣本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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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領取方式 |
窗口領取,結果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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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果領取說明 |
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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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0566-256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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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
0566-256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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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審年檢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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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依據(jù) |
1.《民政部關于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認定及待遇問題的通知》(民發(fā)〔2009〕166號)二、患慢性病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退伍回鄉(xiāng)生活困難的,可以向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享受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待遇,并提交或具備以下材料:(一)本人申請;(二)戶口本;(三)退伍軍人證;(四)軍隊醫(yī)院證明,具體是指下列之一:1.退伍檔案中記載患有慢性病的退伍軍人登記表或在服役期間軍隊體系醫(yī)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證明(須能取得該醫(yī)院或上級衛(wèi)生部門確認);2.近期從軍隊體系醫(yī)院復印的蓋有病歷管理部門印章的在服役期間患慢性病原始病歷。(五)蓋有醫(yī)院病歷管理部門印章的近期慢性?。ㄌ刂冈婈犪t(yī)院證明中記載的慢性病)就診病歷復印件及相關醫(yī)療檢查報告、診斷結論等。
三、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查,認為符合條件的,安排申請人按照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的規(guī)定或到指定的醫(yī)院對軍隊醫(yī)院證明的慢性疾病進行檢查。對于在部隊所患慢性病未痊愈的,填寫《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審批表》(表格樣式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制定),由縣級或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具體審批機關,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規(guī)定。
四、審批機關認為符合條件的,在《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審批表》簽署意見,批準其享受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待遇,從批準之日下月起由當?shù)乜h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fā)給定期補助及享受其他相關待遇。對于由縣級或地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的,審批機關需同時將有關材料逐級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上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對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糾正。
2.《安徽省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認定及管理工作實施細則》(民優(yōu)字〔2010〕20號)第三條 患慢性病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退伍回鄉(xiāng)且生活困難的,可以向縣級民政部門申請享受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待遇。申報程序如下: 1、本人向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社區(qū)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 2、村委會(社區(qū)居委會)對申請人的身份、是否仍然患病、生活是否困難等進行核實,并出具證明材料報鄉(xiāng)鎮(zhèn)(街道); 3、鄉(xiāng)鎮(zhèn)(街道)調(diào)查核實后,填寫《安徽省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定期定量補助審批表》,并以正式文件報縣(市、區(qū))民政部門; 4、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審查申請人有關資料,認為符合條件的,安排或通知申請人到市級民政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對軍隊醫(yī)院證明的慢性疾病進行檢查??h級民政部門在收到市級醫(yī)療鑒定意見后,將備齊的相關材料報市級民政部門審批; 5、市級民政部門將擬批準的人員名單逐級反饋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村委會(社區(qū)居委會),進行為期15天的公示; 6、公示結果由縣(市、區(qū))民政部門收集報市級民政部門,市級民政部門下達審批文件。 在辦理過程中,民政部門應當書面通知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限期到指定醫(yī)院體檢或提交相關材料,以核實相關情形。并告知“逾期不按要求體檢或提交相關材料,將取消相關待遇”。 第五條:市級民政部門應對縣級上報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審批,認為符合條件的,在《安徽省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享受定期定量補助審批表》上簽署意見,批準其享受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待遇,從批準之日下月起由當?shù)乜h級民政部門發(fā)給定期定量補助及享受其他相關待遇。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糾正。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死亡或出現(xiàn)《條例》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的情形,從下月起停發(fā)相關待遇。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所患疾病治愈或生活狀況發(fā)生變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條件的,縣級民政部門即中止其享受的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相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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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稱 | 來源渠道 | 材料類型 | 紙質(zhì)材料份數(shù)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報須知 | 材料填寫樣本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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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戶口簿 已關聯(lián)電子證照 |
政府部門核發(fā)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和復印件 | 原件4份,復印件4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真實有效 | 無 | 查看 |
本人申請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 | 原件1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真實有效 | 無 | 查看 |
退伍軍人證 |
其他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和復印件 | 原件2份,復印件2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真實有效 | 無 | 查看 |
軍隊醫(yī)院證明 |
其他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真實有效 | 無 | 查看 |
近期慢性病就診病歷或醫(yī)療檢查報告或診斷結論或軍隊醫(yī)院證明 |
其他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真實有效 | 查看 | |
安徽省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享受定期定量補助審批表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 | 原件3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真實有效 | 查看 |
環(huán)節(jié) | 辦理時限 | 辦理單位 | 辦理人 | 辦理崗位 | 崗位職責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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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個工作日 | 池州市貴池區(qū)退役軍人事務局 | 洪旭東 | 優(yōu)待撫恤科 | 確認申請人符合受理條件且申請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符合受理條件但申請材料不齊全的當場返還材料,并告知補正材料;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告知理由并當場退回資料。 | 無 |
審查 | 1個工作日 | 池州市貴池區(qū)退役軍人事務局 | 洪旭東 | 優(yōu)待撫恤科 | 審查申請人有關資料,認為符合條件的,安排或通知申請人到市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對軍隊醫(yī)院證明的慢性疾病進行檢查??h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在收到市級醫(yī)療鑒定意見后,將備齊的相關材料報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批 | 無 |
辦結 | 0.5個工作日 | 池州市貴池區(qū)退役軍人事務局 | 洪旭東 | 優(yōu)待撫恤科 | 通過審批對象上報市退役軍人部門,符合條件對象,予以認定 | 無 |
問題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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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之后如何發(fā)放待遇? |
通過銀行代發(fā)。 |
認定之后如何發(fā)放待遇? 通過銀行代發(fā)。 發(fā)放標準是多少? |
每年根據(jù)上級文件進行調(diào)整。 |
享受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待遇,在其他方面有什么優(yōu)惠政策? |
享受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待遇后,由政府代為購買醫(yī)保,生病住院享受政府二次醫(yī)療補助等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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