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8026742429118/201305-00008 | 組配分類: | 政策文件 |
發(fā)布機構: | 貴池區(qū)秋江街道辦事處 | 主題分類: | 人口與計劃生育、婦女兒童工作 |
名稱: | 關于印發(fā)《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 文號: | 無 |
成文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2013-05-17 | |
生效日期: | 2013-05-17 | 廢止日期: | 2029-12-31 |
各村(居)、各中心學校、中學:
當前,學生溺水死亡已成為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的頭號殺手,給家庭、學校和社會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經驗慘痛、教訓深刻,同時,也給我街的安全工作進一步敲響了警鐘。為全面深入地推動我街安全教育工作,杜絕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的發(fā)生,增強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學生的自護自救能力,特定如下防止學生溺水安全制度和措施:
1、各學校要對中小學生及幼兒園開展經常性的“防溺水安全專題教育”活動。要運用廣播、櫥窗展覽、發(fā)放《告家長書》等多種方式方法廣泛開展防溺水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學生及幼兒家長保持高度的防范意識,提高學生及家長對溺水危害的認識。
2、各學校及時組織教師對學生進行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導,使學生初步掌握相關的救生與自救方法。
3、在宣傳教育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切實加強相關安全措施的落實。
4、要求學生不要到池塘、汛期的危險區(qū)、江河、溝渠、當家塘、取土場等有溺水危險的地方玩耍。到河里游泳必須經家長同意并有成人陪同。遇溺水發(fā)生,必須大聲呼救。
5、各學校節(jié)假日及暑假放假前一天必須要與各村(居)做好對接工作,保證學生離開學校之后家長和村干部能有效接手監(jiān)管工作。
6、各村(居)要在主要路口設立固定的防溺水宣傳標語,危險區(qū)域如池塘、江河、溝渠、當家塘、取土場等積水深處要設立警示牌,警示牌要在
7、堅持重心下移,切實發(fā)揮街道與村(居)的作用,實行包保責任制,街道聯(lián)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責任制。
8、各村(居)要充分有效發(fā)揮村水管員的作用。建立健全水管員巡管制度。要求水管員對所屬轄區(qū)內水塘和溝渠,每天至少巡查一次。
9、嚴格信息通報制度。各村居學校要及時上報街道防溺辦各種防控信息。遇有私自下水游泳的情況和溺水突發(fā)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把隱患和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10、宣傳教育廣大中小學生游泳“五不”規(guī)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結伴游泳;不在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的地方游泳;不在沒有教師和家長的陪護下游泳;不到陌生的水域游泳。
秋江街道辦事處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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